首页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第一百七十一条独立法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八章 文件管理 / 第四节 批生产记录第一百七十一条每批产品均应当有相应的批生产记录,可追溯该批产品的生产历史以及与质量有关的情况。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