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五十一条

第八章 文件管理 / 第一节 原 则

第一百五十一条

企业应当建立文件管理的操作规程,系统地设计、制定、审核、批准和发放文件。与本规范有关的文件应当经质量管理部门的审核。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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