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五十条

第八章 文件管理 / 第一节 原 则

第一百五十条

文件是质量保证系统的基本要素。企业必须有内容正确的书面质量标准、生产处方和工艺规程、操作规程以及记录等文件。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