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十五条第二章 质量管理 / 第四节 质量风险管理第十五条质量风险管理过程所采用的方法、措施、形式及形成的文件应当与存在风险的级别相适应。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