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十四条

第二章 质量管理 / 第四节 质量风险管理

第十四条

应当根据科学知识及经验对质量风险进行评估,以保证产品质量。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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