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十四条第二章 质量管理 / 第四节 质量风险管理第十四条应当根据科学知识及经验对质量风险进行评估,以保证产品质量。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