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三十九条

第七章 确认与验证

第一百三十九条

企业的厂房、设施、设备和检验仪器应当经过确认,应当采用经过验证的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检验方法进行生产、操作和检验,并保持持续的验证状态。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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