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三十八条

第七章 确认与验证

第一百三十八条

企业应当确定需要进行的确认或验证工作,以证明有关操作的关键要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确认或验证的范围和程度应当经过风险评估来确定。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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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三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