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三十五条

第六章 物料与产品 / 第七节 其 他

第一百三十五条

对返工或重新加工或回收合并后生产的成品,质量管理部门应当考虑需要进行额外相关项目的检验和稳定性考察。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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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三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