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第一百二十七条独立法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二十七条第六章 物料与产品 / 第四节 包装材料第一百二十七条过期或废弃的印刷包装材料应当予以销毁并记录。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