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二十四条

第六章 物料与产品 / 第四节 包装材料

第一百二十四条

印刷包装材料应当设置专门区域妥善存放,未经批准人员不得进入。切割式标签或其他散装印刷包装材料应当分别置于密闭容器内储运,以防混淆。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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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