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第一百二十三条独立法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二十三条第六章 物料与产品 / 第四节 包装材料第一百二十三条印刷包装材料的版本变更时,应当采取措施,确保产品所用印刷包装材料的版本正确无误。宜收回作废的旧版印刷模版并予以销毁。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