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零七条

第六章 物料与产品 / 第一节 原 则

第一百零七条

物料接收和成品生产后应当及时按照待验管理,直至放行。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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