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零三条

第六章 物料与产品 / 第一节 原 则

第一百零三条

应当建立物料和产品的操作规程,确保物料和产品的正确接收、贮存、发放、使用和发运,防止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 物料和产品的处理应当按照操作规程或工艺规程执行,并有记录。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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