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零二条

第六章 物料与产品 / 第一节 原 则

第一百零二条

药品生产所用的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药品上直接印字所用油墨应当符合食用标准要求。 进口原辅料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进口管理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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