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第一百条独立法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条第五章 设 备 / 第六节 制药用水第一百条应当对制药用水及原水的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并有相应的记录。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