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