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第七十九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九条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九条政府采购当事人有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七条违法行为之一,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