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二条第三章 政府采购方式第三十二条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