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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