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八条第三章 政府采购方式第二十八条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