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章 政府采购当事人第二十一条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