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七条

第二章 政府采购当事人

第十七条

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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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