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七条第二章 政府采购当事人第十七条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