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7号)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资质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严重失职的,由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