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7号)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7号)第十九条第三章 申请与许可第十九条监理企业在领取新的资质证书时,应当将原资质证书交回原许可机关。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