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7号)第十八条
第三章 申请与许可
第十八条
许可机关对提出延续资质申请企业的各项条件进行审查,自收到企业资质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延续许可的决定。对符合资质延续条件的企业,许可机关准予资质延续四年。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申请与许可
许可机关对提出延续资质申请企业的各项条件进行审查,自收到企业资质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延续许可的决定。对符合资质延续条件的企业,许可机关准予资质延续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