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7号)第十三条

第三章 申请与许可

第十三条

许可机关聘请的评审专家应当从其建立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专家库中选定。

选择专家应当符合回避的要求;参与评审的专家应当履行公正评审、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义务。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7号)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