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和外经贸部负责解释。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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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