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五章 执业第二十七条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发布本机构医疗广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办理。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