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执业

第二十七条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发布本机构医疗广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办理。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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