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执业

第二十五条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聘请外籍医师、护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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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