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监督检查人员应当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并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秘密。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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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