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放射性物品运输和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设计、制造和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