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由市场监管总局负责解释。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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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