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二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对客运索道的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