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使 用

第二十六条

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定期检验周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客运索道定期检验分为全面检验和年度检验,客运架空索道和客运缆车在安装监督检验合格后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期间的两个年度,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验。客运拖牵索道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验。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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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