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第二条独立法条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客运索道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