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拍卖监督管理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八条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有下列恶意串通行为: (一)私下约定成交价; (二)拍卖人违背委托人的保密要求向竞买人泄露拍卖标的保留价; (三)其他恶意串通行为。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