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八条

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有下列恶意串通行为: (一)私下约定成交价; (二)拍卖人违背委托人的保密要求向竞买人泄露拍卖标的保留价; (三)其他恶意串通行为。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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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