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 / 第三十八条独立法条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听证所需经费,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列入本行政机关的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