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理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第四章 内部控制保障

第四十条

理财公司应当将内部控制纳入培训计划,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20小时的内部控制培训。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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