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理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内部控制活动

第二十八条

理财公司应当建立理财产品第三方独立托管制度,与托管机构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托管机构应当依法依规提供账户开立、财产保管、清算交割、会计核算、资产估值、信息披露、投资监督以及托管合同约定的相关服务。理财公司应当在本机构官方网站或者行业统一渠道公示托管机构信息。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