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实施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五条一个企业同时被确认为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可择一申请享受相应的优惠待遇。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