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实施办法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本实施办法自1997年1月1日起实行。1987年和1992年颁布的《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实施办法》和核办法的“补充规定”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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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实施办法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