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实施办法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第十八条香港、澳门、台湾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参照本实施办法执行。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