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实施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四条除需要组织专家评估的先进技术企业的确认考核外,审核确认机关收到确认考核申请后,应在45天内完成确认考核工作。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