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除需要组织专家评估的先进技术企业的确认考核外,审核确认机关收到确认考核申请后,应在45天内完成确认考核工作。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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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实施办法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