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实施办法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二条除审核确认机关认为有必要复核外,先进技术企业可不逐年进行考核。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