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农业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瞒报、拒报统计资料。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农业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瞒报、拒报统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