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农业统计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指导下,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农业统计工作。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农业统计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指导下,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农业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