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监督评价
第二十八条
上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可对下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农业统计工作进行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农业统计业务工作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落实,人员力量和条件保障等情况。
对在农业统计工作中履职尽责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表扬,对报送不及时、数据质量差等履职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