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监督评价
第二十七条
农业统计调查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