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条行业标准的某些规定与国家标准不一致时,必须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和理由,并经国家标准的审批部门批准。 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应当及时修订或废止。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