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内河船舶航行日志记载规则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机动船舶。但是军事船舶、公安船舶、渔船和体育运动船艇不适用本规则。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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